Ruby语法问题:Rational(a,b)和Rational.new!(a,b)
今天我在Rational类中遇到了奇怪的ruby语法:
Rational(a,b)
(注意缺少.new()
部分与普通的Ruby语法相比)。 与正常的new
语法相比,这意味着什么呢? 更重要的是,我如何在我自己的代码中实现这样的东西,为什么我会实现这样的东西? 特别是对于Rational
类,为什么使用这种语法而不是正常的实例化? 为什么new
方法在理性类中是私有的? (以及我如何/为什么要在我自己的ruby代码中执行此操作?)提前感谢您的回答,特别是因为我问了很多问题。
您所要做的就是声明一个与您的类同名的全局函数。 这就是理性.rb的作用:
def Rational(a, b = 1) if a.kind_of?(Rational) && b == 1 a else Rational.reduce(a, b) end end
使构造函数私有:
private :initialize
和new
方法类似:
private_class_method :new
我认为Rational.new
可以保持公开并且可以做Rational()
所做的事情,但是有一个将其参数转换为实例的方法与Array()
, String()
等一致。这是一个易于实现的熟悉模式并明白。
方法Rational()实际上是在Rational类之外定义的实例方法。 因此,它成为任何对象加载库’rational’(通常是main:Object)的实例方法,例如,与’puts’相同的方式。
按照惯例,此方法通常是同名类的构造函数。